2023年全省经济运行情况解读
山东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2024年1月22日
解读:2023年全省经济恢复向好 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
2023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抢抓战略机遇、靶向攻坚突破,全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巩固,在稳大盘运行中做出了经济大省应有的贡献。
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全年我省生产总值为9206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506亿元,比上年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35988亿元,比上年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49575亿元,比上年增长5.8%。
一、农业生产稳步向好,主要农产品供应充足
坚定扛牢农业大省责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扎实做好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快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经济运行稳中有进、持续向好。2023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531.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5.1%。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单产、总产实现“三增”,全年粮食总产量1131.1亿斤,比上年增加22.3亿斤,增长2.0%,连续3年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畜牧业生产持续向好,全年生猪出栏增长2.9%,家禽出栏增长14.4%,分别较前三季度提高1.8、3.6个百分点。肉蛋奶产量全面增长,市场供应充足,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905.3万吨,增长8.0%,禽蛋产量462.2万吨,增长5.5%,牛奶产量318.1万吨,增长4.5%。
二、工业运行稳中向好,装备制造业增势较好
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先进制造业“2023突破提升年”行动,全省工业生产持续向好。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1%,其中,采矿业增加值增长6.6%,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8%。41个行业大类中,33个行业实现增长,增长面为80.5%。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7%,高于全部规上工业2.6个百分点,其中,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增速较快,分别增长14.4%、20.5%、11.7%。
三、服务业加快回升,行业增长面总体良好
出台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扩量与升级并重、传统与新兴协同,激活现代服务业发展动力,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显著增强。1-11月,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1%,分别较1-9月、1-10月回升1.2、0.8个百分点。32个行业大类中,26个行业实现增长,增长面为81.3%。接触型服务业复苏态势明显,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行业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速,分别增长21.2%、16.1%、12.6%。
四、消费市场平稳复苏,线上消费支撑有力
将恢复扩大消费放在优先位置,加力实施“山东消费提振年”行动,创新拓展消费场景,持续释放消费需求,超大规模市场释放出澎湃的消费活力。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141.8亿元,同比增长8.7%。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全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362.0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779.9亿元。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4345.5亿元,商品零售31796.3亿元。线上消费快速发展,全年限额以上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663.1亿元,增长25.8%,拉动全省限上零售额增长3.5个百分点。
五、固定资产投资增势稳健,新兴产业投资发展较快
坚持扩大有效投资不动摇,狠抓重点项目推进,持续优化投资结构,加速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弱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向好向优增长态势。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5.2%。分领域看,制造业投资增长11.5%,工业技改投资增长9.4%。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22.8%,占全部投资的比重为20.3%,同比提升2.9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35.3%,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35.5%、35.0%。
六、货物进出口保持平稳,贸易结构持续优化
积极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注重突出重点,加强政策支撑,全力培育外贸新动能、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拓展外贸新空间,全省外贸实现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全年货物进出口总值3.3万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出口1.9万亿元,增长1.1%;进口1.3万亿元,增长2.7%。贸易结构继续优化,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2.4%,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65.2%。机电产品出口增长7.0%,占全省出口总值的46.0%。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3.9%,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74.3%,占比提升1.6个百分点。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增长3.3%,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56.3%,占比提升0.8个百分点。
七、居民消费价格总体平稳,工业生产者价格降幅收窄
精准把握政策保供稳价力度,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的产销保供,强化市场预期引导,物价总水平保持平稳运行。全年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1%。全年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3.5%,12月份同比下降2.8%,降幅比上月收窄0.4个百分点。全年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3.0%,12月份同比下降3.4%,降幅比上月收窄0.2个百分点。
八、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兜住兜牢兜准民生底线,民生保障有力有效,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24.5万人,保持平稳增长。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890元,同比名义增长6.2%。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571元,增长5.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76元,增长7.5%。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为2.17,比上年同期缩小0.05。
总的看,在过去的一年里,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较多等多重挑战,全省上下沉着应对、精准施策、稳扎稳打、踏踏实实,在承压中坚毅前行,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迈出坚实步伐。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省将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不动摇,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以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总抓手,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着力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扛起新担当、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附注:
(1)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2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8757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9%。
(2)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4)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6)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7)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8)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9)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10)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省财政厅;金融机构信贷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济南海关和青岛海关;市场主体数据来源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路、水路、港口运输数据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
(1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